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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年代,行为艺术以惊世骇俗、离道叛经的表现形式出现,猛烈地撞击国人的感官、挑战精神的承受极限,让大众敬而远之不能接受。如今,这种曾经小众的、先锋的、前卫的、充满哲学意义的艺术形式,已经蔓延到各个圈子,频频出现在人们面前,这个词汇已然不再新鲜,我们悄然走进了泛行为艺术时代! 行为艺术也就是当代实验艺术中的一种类型,但是,由于近年来,有一些在视觉上比较“刺激”的行为艺术作品被冠上“病态”、“血腥”、“暴力”等称谓之后,不仅在“圈”内,同时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很多争议。随之各种以“艺术”之名,行“非艺术”之实的行为一度迅猛,越来越多的过激的行为出现,违反社会公德、人民道德、甚至国家法律的事情一再发生,它的危害性不在于针对某种艺术问题而在于对整个艺术的颠覆,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。只有对行为艺术有了较全面的了解,我们才能冷静、理性地对那些争议的事件有一个自我判断,到底是“行为艺术”,或只是 “病态的行为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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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为艺术是指在特定时间和地点,由个人或群体行为构成的一门艺术。行为艺术必须包含以下四项基本元素,除此之外不受任何其他限制:时间,地点,行为艺术者的身体,以及与观众的交流。该艺术不同于绘画、雕塑等仅由单个事物构成的艺术。 虽说理论上行为艺术可以包含一些相对而言更为主流的活动,比如:杂耍、喷火、体操等杂技,以及戏剧、舞蹈、音乐等,但这些一般都归为表演艺术。行为艺术通常仅指视觉艺术范畴中的前卫派(avant-garde)或观念艺术(conceptual art)的一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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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为艺术的概念与范畴问题早已不是新鲜的课题,这个无数次曾在中国的各大“行为艺术论坛”抑或艺术家批评家汇聚一堂时探讨过的问题,至今无果,出发点不一样,大家从不同的点在谈问题,得出的结论也谈不上孰对孰错。或许正是因为它尚且年轻,在学术上才会有这么多争论。
笔者认为,行为艺术既然冠以艺术的称号,被作为艺术的一种类型存在,就不能不遵循艺术规律,不能不用艺术美的要求来规范行为。艺术虽然可以高于生活,但毕竟不能超越社会道德所倡导的行为规范,不能不顾及公众的心理感受。至少,不应与社会公秩良俗相冲突。艺术要突破,行为艺术作为先锋,更应该区别于传统艺术,保持它的纯粹性,那些打着艺术的旗号所做出来的一些病态行为,只能被大众嗤之以鼻,通过冠上“病态”、“血腥”、“暴力”等敏感词汇夺人眼球的,抢得话题,是不是所谓的“行为艺术”,我们走着看。耐得起大众的推敲,经得起市场的考验,才能被称为好的艺术作品。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,笔者相信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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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真艺术网友 [77.248.13.115] |
2009-12-6 1:29: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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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真艺术网友 [124.78.191.106] |
2009-7-17 22:41:48 |
| 真是什么都有,这些都能称为艺术吗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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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真艺术网友 [114.94.41.193] |
2009-7-10 21:31:40 |
| 很全面,很专业!希望你们多出些精彩的专题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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